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02:06:00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确保基金的安全与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缴费行为
各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擅自减免或延迟缴纳。对于存在欠缴情况的单位,必须尽快补缴,并按相关规定支付滞纳金。
二、强化基金监管
各级社保机构需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日常监管,确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支出严格依据政策规定执行。同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基金被挪用或滥用。
三、完善信息系统
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基金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升级,实现数据的准确采集、实时传输和有效分析,为基金管理和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依法参保缴费的自觉性。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共同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健康运行。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3年X月X日
(责编: BA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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