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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怎么办理

2024-09-30 22:01:59 综合精选 来源:
导读 1、申请。申请人携带资料(包括:无房证明、诊断书、离婚协议书、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及赡(抚)养人的收入证明等资料,证明困难资料)到户籍...

1、申请。申请人携带资料(包括:无房证明、诊断书、离婚协议书、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及赡(抚)养人的收入证明等资料,证明困难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报告(需要简要明了的将困难原因及困难情况进行说明)。

2、评估。社区民政专干收到申请报告和申请人的资料后,发放《苏仙区城镇家庭困难情况综合调查评估表》给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评估打分。

3、入户调查。社区民政专干根据申请人填写的《苏仙区城镇家庭困难情况综合调查评估表》上打分结果,5分(5分以上)的,将上报街道办民政行政部门进行资料审核,并安排时间进行入户调查。

4、低保听证评议。街道民政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入户调查确实符合《苏仙区城镇家庭困难情况综合调查评估表》上5分(5分以上)情况的,通知社区对此人进行听证评议程序。

5、第一次公示。申请人通过听证评议符合低保户条件的,进行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社区将听证评议资料上报给街道办民政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进行第二次公示。第三次公示。通过第二次公示,无举报及异议情况的,由街道办民政部门上报区民政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第三次公示。

6、低保证及低保金发放。公示无异议,由区民政局发放低保证和低保存折到街道民政部门,由街道民政部门发放到社区,由社区民政专干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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