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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疗保障局医疗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10 18:39:49来源: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规范医疗个人账户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厦门市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设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

二、账户管理

1. 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统筹基金划入部分构成。

2.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发生的费用。

3. 定期公示:市医疗保障局将定期对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管理

1.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对个人账户的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对于违规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所有。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权益,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构建更加公平、高效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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